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企業(yè)上市,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
第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第四、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3000萬,公開發(fā)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fā)行的股份10%以上;
第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第一、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第二發(fā)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第三、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第四、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第五、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yè)收入3億以上;
第六、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所以對于上市公司審核條件是非常嚴格的,按照以上六項嚴格把關上市公司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fā)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fā)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fā)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企業(yè)上市,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guī)定高于前款規(guī)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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