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于“偷稅200萬以上立案標準”的回復如下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對于是否構成偷稅罪,應從二個方面來考量: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達到較大標準,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二個條件缺一不可。所以,如果偷稅金額200萬元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則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偷稅數(shù)額雖達到200萬元,但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的,則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如果公司構成單位犯罪的,則應按上述規(guī)定對公司判處相應金額的罰金。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納稅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shù)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稅數(shù)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一)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
(二)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四)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五)繳納稅款后,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若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向律圖網律師繼續(xù)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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