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公司上市,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yè)收入低于1億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準,“營業(yè)收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yè)務無關的業(yè)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yè)實質的收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1月修訂)“9.3.5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應當在其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當年的會計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發(fā)布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該年年度報告前至少再發(fā)布2次風險提示公告”的規(guī)定,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ST博信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2022-006),現披露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原因
根據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中興華審字(2021)第470177號)和《關于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營業(yè)收入扣除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中興華報字(2021)第470006號),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2,449.64萬元;營業(yè)收入24,439.55萬元,扣除新增貿易收入等與主營業(yè)務無關的業(yè)務收入23,726.45萬元后的營業(yè)收入為713.10萬元,低于人民幣1億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12月修訂)及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可能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1月修訂)第9.3.11的規(guī)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后仍出現第9.3.11條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ST博信2021年年度業(yè)績預告》(2022-005)。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并經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預審計,公司2021年度凈利潤、2021年末凈資產為正值且2021年度扣除與主營業(yè)務無關的業(yè)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yè)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yè)收入不低于1億元,該情形預計不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1月修訂)第9.3.11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股票被終止上市的情形。本次業(yè)績預告數據僅為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核算數據,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21年年報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為2022年4月29日公司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司發(fā)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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